幹了十幾天怎麼要工資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1.4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向用人單位索要,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TAG標籤:勞動糾紛 十幾天 工資福利 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