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提前一個月辭職扣工資是否合法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1.1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員工違反提前30天書面通的規定,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辭職提前一個月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沒提前一個月辭職被扣工資是合法的。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員工 辭職 工資福利 合法 勞動糾紛 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