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糾紛強制執行要多久 普法法律網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1.2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般是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 TAG標籤:勞動糾紛 糾紛 強制執行 勞動 勞動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