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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馳名商標侵權嗎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使用馳名商標侵權屬於侵權。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將他人的馳名商標作為自己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使用,或者在商品的說明書、價目表或者其他檔案中附加或使用了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圖案,屬於典型的商標侵權行為,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使用馳名商標侵權嗎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五十二條

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