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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註冊商標的某一部分屬於侵權嗎?

一、使用註冊商標的某一部分屬於侵權嗎?

使用註冊商標的某一部分屬於侵權嗎?

註冊商標雖為圖 中文 字母組合商標,但其中文部分在行業內有較高的知名度。將該註冊商標的中文部分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一般情況下,註冊商標的顯著部分文字使用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可能構成商標侵權。並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二、商標侵權的要素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對於商標侵權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是比較常見的,犯罪分子在進行商標侵權時的形式是多樣的,但如果不涉及到刑事責任的情況下,那麼是可以按照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處罰原則來進行認定的,具體情況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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