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認購書規定時間10天算違約嗎 普法法律網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9.09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算,超過約定的期限就屬於違約。《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二條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依法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開發企業應當予以協助,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由於開發企業的原因,承購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開發企業和承購人有特殊約定外,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TAG標籤:時間 認購書 房產糾紛 天算 違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