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未給員工報工傷保險怎麼辦理 普法法律網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1.8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同時上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參加工傷保險,並且補綿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TAG標籤:員工 單位 辦理 工傷保險 工傷賠償 工傷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