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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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用餐摔倒認定工傷

食堂用餐摔倒認定工傷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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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食堂摔倒算工傷嗎

上班時間去單位食堂吃工作餐摔傷,算工傷。
職工上班時間,到單位食堂吃工作餐,是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活動,與勞動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應當視作工作原因,受到法律的保護,視為工作內容的延伸,因此摔傷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是指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單位食堂摔倒應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