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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煙台勞動爭議仲裁有哪些須知?

對於在煙台市內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來説,雙方簽署勞動合同後,由於一方違約導致發生勞動糾紛,申請仲裁是進行訴訟前的最後一個手段。那麼申請煙台勞動爭議仲裁有哪些須知?下面本站小編通過查閲煙台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相關文件,給大傢俱體講一講。

申請煙台勞動爭議仲裁有哪些須知?

一、申請須知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因身體殘疾等特殊原因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申請人需在申請書中籤名或加蓋指模。

2、仲裁申請人在遞交仲裁材料前應先從下列幾方面自行審核:

(1)申請仲裁的爭議是否屬於勞動(人事)爭議;

(2)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並符合要求;

(3)申訴時間是否在法定時效期間內;

(4)該爭議是否屬於本仲裁委員會管轄。

二、提交書面材料須知

1、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

內容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處應填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現住址、聯繫電話、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被申請人處應填寫用人單位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和聯繫電話)、具體的仲裁請求及金額、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複印件)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勞動者填寫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應當提供經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作為仲裁文書送達地址,如地址變更的須及時書面告知仲裁委員會。

因申請人自己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仲裁委員會、申請人本人或者申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仲裁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受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申請書及證據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由申請人本人簽名(如有代筆人需註明)。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需加蓋法人公章。

2、勞動者提出仲裁申請的情形: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2)如委託代理人代為仲裁,需提交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和《授權委託書》;

(3)被申請人為企業的,提供“企業註冊資料”原件一份(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詢);

(4)被申請人為事業單位的,需提供“登記資料”原件一份(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查詢);

(5)被申請人為其他單位的:需提供其批准成立機關出具的“登記資料”一份(向相關管理機構查詢)。

3、用人單位提出仲裁申請的情形:

(1)提交《營業執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3)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勞動者身份證複印件。

由此可見,根據煙台市勞動仲裁委相關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申請勞動仲裁所需資料是不同的。當事人在申請煙台勞動爭議仲裁前,應該審核下自身是否具備條件,比如申請資料是否齊全、申請時間是否在法定時效內等等。符合條件後,才能根據提交書面材料須知準備相關資料,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