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案中法官偏向用人單位 普法法律網 法律 9.26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哪些由用人單位舉證? 在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相關法律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 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TAG標籤:議案 勞動 用人單位 法官 勞動糾紛 勞動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