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期工資支付規定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1.6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TAG標籤:工資 工資福利 勞動糾紛 支付 醫療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