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工資可以直接走人嗎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2.3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TAG標籤:發工資 走人 工資福利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