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2.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試用期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TAG標籤:勞動糾紛 勞動爭議 試用期 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