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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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
1、兩者適用的條件不相同。
前者既可以適用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也適用於沒有違反合同;而後者通常只適用於一方當事人拒絕或者不履行合同。
2、兩者所適用的範圍不相同。
前者主要適用於繼續性的合同,一般主要是針對債務無法一次性履行,必須要持續性的履行才可以完成的合同,例如租賃合同工程類合同及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而後者原則上只適用非繼續性合同。
3、兩者的法律後果不相同。
合同終止會引起的法律後果有:雙方當事人之前的合同關係消滅,雙方當事人產生新的權力義務關係;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則會恢復原狀。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