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2.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會根據具體的情節判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刑事處罰辯護 判刑 公共安全 刑事辯護 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