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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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傷認定本人用去嗎?

做工傷認定本人用去嗎?

在工廠上班的職工,受傷的情況十分普遍,如果繳納社保的話,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可以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當然,在此之前,需要做一個工傷認定才行。按照規定,當地區縣級的勞動局負責開展工傷認定工作。那麼,做工傷認定本人用去嗎?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做個瞭解。

一、做工傷認定本人用去嗎?

工傷鑑定,是需要本人親自去的。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傷認定的時效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工傷認定需要哪些資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

3、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影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講到這裡,大家應該知道了做工傷認定本人用去嗎,由於工傷認定需要對受傷職工的情況進行鑑定,必須本人去才行。在開始申請的時候,本人不方便的,可以委託家屬辦理。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認定申請表、身份證、醫院出具的診斷書及勞動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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