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長時間可以進行勞動仲裁 普法法律網 勞動仲裁 1.9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TAG標籤:勞動 多長時間 勞動糾紛 仲裁 勞動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