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與臨時工個合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勞務派遣工、臨時工需保護自身權利 《勞動合同法》規定,實際用工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勞務派遣員工、臨時工等所謂“編外人員”享受不到高溫津貼,有的地方甚至發生過勞務派遣員工申請高溫津貼被辭退的事件,這些行為都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 我國規定這類勞動人員的夏季高溫補助必須進行發放,對我國相應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相應的保障。相關的用人單位還應對這類人的夏季高溫作業進行相應的保護,來保障勞動者在高溫下的工作安全。 TAG標籤:勞務派遣 勞務 合同 勞動糾紛 派遣 臨時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