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勞動法應該怎麼賠償,辭退哺乳期員工 普法法律網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1.5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哺乳期被辭退屬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職工有權要求補償未籤訂勞動合同時候的2倍工資款,同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經濟補償具體如下:職工工作滿一年的支付女職工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也是按照一年計算,如果是不滿六個月的,需支付女職工半個月的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TAG標籤:辭退 賠償 勞動法 勞動保障 勞動糾紛 哺乳期 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