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應當載明哪些內容 普法法律網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9.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TAG標籤:勞動糾紛 勞動 調解 勞動爭議 載明 申請書 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