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勞務派遣勞資糾紛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勞務派遣勞資糾紛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1、勞務派遣勞資糾紛舉證責任是當事人應就自己所主張的事實進行舉證,並負舉證責任。
2、民事訴訟案件中,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勞動爭議案件也屬於民事案件,同樣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3、同時因爲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證據的掌握上客觀上存在不平等的事實,所以,勞動爭議案件中的舉證責任承擔又存在一些特殊性。
4、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對於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證據,實行的是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法律依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