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不提供勞動爭議的證據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3.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不可以;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TAG標籤:勞動糾紛 用人單位 爭議 勞動 證據 勞動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