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勞動爭議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如果勞動者已經申請了仲裁,那麼可以向仲裁委提出申請,由仲裁庭轉交。
申請勞動爭議財產保全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勞動爭議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