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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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辭退勞務派遣員工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因病辭退勞務派遣員工賠償標準是多少?

因病辭退勞務派遣員工賠償標準是多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勞動者一樣,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被用人單位辭退,都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二、醫療期的時間是多久

醫療期長短是根據工作年限來確定的,如果醫療期滿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總而言之,辭退勞務派遣員工的賠償標準沒有準確的答案,而且派遣工被辭退的情況下有沒有賠償金都是不一定的,如果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之間的約定是,在派遣工生病了的情況下用工單位可以辭退的話,那用工單位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