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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別人的商標做公司名算侵權嗎

要看具體情況。有以下兩種情況:
1、已經核准的公司名稱享有名稱權,與商標同名不存在侵權。但未經核准的公司名稱可能侵權。
2、已經核准的公司與商標同名雖然不存在侵權,但違反商標法第五十七條違法使用商標構成侵權。

用別人的商標做公司名算侵權嗎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