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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怎麼辦理轉讓手續?

商標怎麼辦理轉讓手續?
律師解析:商標辦理轉讓手續的流程
1、商標轉讓人以及受讓人要向商標局申請轉讓註冊商標。
2、商標局受理。
3、審查。要審查內容為:轉讓人是否商標權人,是否有權出讓商標;轉讓商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質押且未取得質押權人同意,是否存在許可使用的備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權力部門的查封等強制措施;是否符合一併轉讓原則;是否存在不良影響。
4、公告。
5、核發轉讓證明。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