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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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怎樣規定證明商標的

法律是怎樣規定證明商標的
律師解析:法律關於證明商標的規定如下:
《商標法》第三條
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法律依據:《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