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賄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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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司法解釋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司法解釋

03-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二款刑法第三百九十條之一規定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的定罪量刑適用標準,參照本解釋關於行賄罪的規定執行。第十條第三款單...
受賄罪立案標準

受賄罪立案標準

01-25
受賄數額達到較大標準的,應予以立案追訴。具體如下:1、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2、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
私分罰沒財物罪的認定

私分罰沒財物罪的認定

02-03
1、本罪與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樣也是單位特殊主體犯罪,只是本罪單位的範圍更小,即限於具有罰沒權的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是指海關、工商行政...
行賄罪構成要件

行賄罪構成要件

01-25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和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犯罪物件是公務人員個人。二、客觀要件1.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2.用錢財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3.違反國家規定,給國家工作人...
私分國有資產罪概念

私分國有資產罪概念

02-05
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受賄罪的認定

受賄罪的認定

01-25
一、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件的認定《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的,以...
行賄罪的認定

行賄罪的認定

01-25
認定行賄罪,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1.行賄罪與饋贈禮物的界限其關鍵還是看行為人在給予國家工作人員禮物時,主觀上是否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2.行賄罪與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的...
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

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

01-25
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必須同時具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且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才能構成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單...
挪用公款罪概念

挪用公款罪概念

01-28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介紹賄賂罪司法解釋

介紹賄賂罪司法解釋

01-25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介紹賄賂案(第392條)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為。“介紹賄賂”是指在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溝通關係、撮合條件,使...
介紹賄賂罪量刑標準

介紹賄賂罪量刑標準

01-25
1、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概念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概念

03-24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的行為。...
私分國有資產罪司法解釋

私分國有資產罪司法解釋

02-05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私分國有資產案(第396條第1款)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
私分罰沒財物罪概念

私分罰沒財物罪概念

02-03
私分罰沒財物罪是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私分罰沒財物罪量刑標準

私分罰沒財物罪量刑標準

02-03
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量刑標準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量刑標準

01-25
1、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
貪汙罪司法解釋

貪汙罪司法解釋

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單位受賄罪司法解釋

單位受賄罪司法解釋

01-25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必須同時具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且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才能構成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
受賄罪司法解釋

受賄罪司法解釋

01-25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9.9高檢發釋字[1999]2號)貪汙賄賂犯罪案件(三)受賄案(第385條、第386條,第388條,第163條第3款,第184條第2款)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
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釋

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釋

01-2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在三百...
介紹賄賂罪概念

介紹賄賂罪概念

01-25
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為。...
受賄罪概念

受賄罪概念

01-25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隱瞞境外存款罪量刑標準

隱瞞境外存款罪量刑標準

02-03
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司法解釋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司法解釋

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一款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規定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定罪量刑適用標準,參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的規定執行。...
隱瞞境外存款罪構成要件

隱瞞境外存款罪構成要件

02-03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休,即國家的廉政制度和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努力為人民服務,因此,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是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楷模。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