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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未籤合同被辭退勞動仲裁

試用期未籤合同被辭退勞動仲裁
試用期沒簽合同被辭退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自8月22日開始工作,而一直未籤勞動合同,那麼該公司應當從9月23日起,向你支付雙倍工資。另外,公司約定的2個月的試用期也有違法之嫌,具體可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建議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諮詢,獲取相關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