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的認定

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的認定

02-03
一、“未公開資訊”的認定問題根據刑法對利用未公開資訊罪罪狀的描述,具備主體資格的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資訊以外的其他未公開資訊”,從事非法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構成該罪。該條文采用了排除性的方式,把內幕...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認定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認定

03-10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區分違法發放貸款罪與非罪的界限主要應注意考察以下幾點:(1)行為人是否違反規定而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如果行為人既未玩忽職守,也未濫用職權,而是符合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的認定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的認定

01-25
1、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的成立,要求必須是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如果行為人的欺騙行為並未造成重大損失,也不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不構成犯罪。2、本罪為選擇性罪名,包含了騙取貸款、...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立案標準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立案標準

02-03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違法運用資金罪的認定

違法運用資金罪的認定

02-15
一、本罪與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界限從犯罪構成上來看,本罪與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區別在於:其一,兩罪的客觀行為表現不同。本罪是違反國家相關規定運用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以及其它一些公眾資金的行為,而背信運用受...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司法解釋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司法解釋

01-25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七條[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概念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概念

01-25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數額較大的行為。...
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立案標準

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立案標準

02-03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單位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單位,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司法解釋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司法解釋

03-25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四十五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
違法發放貸款罪構成要件

違法發放貸款罪構成要件

03-10
(一)主體要件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服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其他任...
洗錢罪立案標準

洗錢罪立案標準

03-24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提供資金賬...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認定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認定

05-06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屬於情節犯,即以“情節嚴重”作為其成立的必要構成要件。如果行為人在客觀上雖然實施了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行為,在主觀上也確實出於直接故意,但是全案情節並未達到嚴重...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概念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概念

01-25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行為...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司法解釋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司法解釋

05-06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九條[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量刑標準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量刑標準

03-24
1、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司法解釋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司法解釋

02-03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四十三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在一百萬...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構成要件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構成要件

05-06
(一)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二)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三)客體要件...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的認定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的認定

01-25
適用本罪時,應注意區分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與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及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界限。兩者在犯罪物件、犯罪行為方式上都有易混淆之處,其主...
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構成要件

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構成要件

02-03
一、客體要件犯罪客體。該罪與內幕交易罪相似,侵犯的客體都是國家對證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行為人利用未公開資訊優勢進行資訊不對稱的交易,不僅是違反資訊披露制度的行為,也是違反證券市場的交易公平基本...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立案標準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立案標準

03-25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偽造貨幣罪的認定

偽造貨幣罪的認定

02-14
本罪為行為犯。一般說來,行為人只要出於故意實施了偽造貨幣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但這並不是說一定就構成犯罪,這是因為任何違法行為包括偽造貨幣的行為只有達到一定危害程度時才能構成犯罪。行為人實施偽造貨幣犯罪行為後...
洗錢罪司法解釋

洗錢罪司法解釋

03-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依法懲治洗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資助恐怖活動等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審理此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第...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量刑標準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量刑標準

02-04
1、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概念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概念

03-25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違法發放貸款罪概念

違法發放貸款罪概念

03-10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係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關係人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